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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8岁男孩偷偷花1万元网购26箱荔枝,父亲:未发货时申请退款被拒,收到荔枝“货不对板”

景点排名 2025年06月18日 19:50 1 admin

来源:【杭州日报】

山东一8岁男孩偷偷花1万元网购26箱荔枝,父亲:未发货时申请退款被拒,收到荔枝“货不对板”

6月16日,山东聊城白先生反映称,8岁儿子爱吃荔枝,前段时间比较贵就没同意,没想到孩子报复性消费,偷偷花1万多网购26箱,第二天家长发现,在未发货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被拒。但收到货不是妃子笑而是桂花香荔枝。目前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虚假宣传已立案。

山东聊城的白先生称,8岁儿子想买荔枝,但因为当时价格比较贵没同意。4月28日,儿子偷偷网购26箱荔枝。网购界面显示,白先生儿子购买的是海南新鲜妃子笑荔枝,每箱5斤,399元一箱,其购买26箱花了10369元。

“说不好听的就是报复家长,你不让我买,我就偏偏要买,我可以一下子买好多,我看你怎么弄。” 在儿子网购次日早上,白先生称自己在商品未发货时申请退款却被商家拒绝。

白先生表示自己全程录制开箱视频,发现均为桂花香荔枝,当他联系发货方时,发货方称接到订单就是26箱桂花香。“妃子笑荔枝是一个高端的品种,它的外观是带刺的那种,比较平滑的那个是桂花香,它的价格差距很大,一斤价格都差8倍了。”白先生称,目前仍保存着26箱荔枝,但冰箱空间有限,一部分荔枝已经坏了。

录音显示,白先生和发货方聊天时,对方称商家下单的就是桂花香品种。小莉播放商家电话,对方解释打错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商家愿意赔付4000元,消费者诉求全额退款,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相关部门表示,此事已立案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6月17日,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记者分析,商家宣传售卖“妃子笑”荔枝,实际交付普通荔枝,明显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构成违约。同时商家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现在小孩的家长要求全额退款当时是合理的。

8岁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进行的网购行为,因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家人发现后申请退款,即便商家未同意仍发货,基于交易无效,家人可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应退还货款,若货物已发出,可协商退回货物、商家退款的流程,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合理诉求 。不管是货不对板,还是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下单,家长要求退款都有充分依据。

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综合自微博@小莉帮忙、@潇湘晨报、

编辑 王佳敏 审核 蒋波 谢珂

本文来自【杭州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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