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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景点排名 2025年08月04日 12:52 1 admin

20世纪30年代,青岛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市政计划,明确将青岛定位为“工商、居住、游览城市”,并把崂山开发列入规划范围,从此奠定了青岛作为知名旅游城市的基础。

30年代初,青岛已成为东亚著名的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各地游客来青者络绎不绝,闻一多先生在散文《青岛》中如此描述汇泉海水浴场:“到夏季来,青岛几乎是天堂了。双驾马车载人到汇泉浴场去,男的女的中国人和四方的异客,戴了阔边大帽,海边沙滩上,人像小鱼般,暴露在日光下,怀抱中的是熏人的咸风......”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一海水浴场旧影(汇泉浴场)

此时,青岛的正规海水浴场仅有汇泉一处,开辟新建海水浴场,成为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1934年,随着山海关路、太平角、湛山海水浴场的同时开辟建设,六大数字序列的青岛海水浴场排名就此开始。

20世纪60年代,随着四方与沧口两处海水浴场的修建,分别被称为了第七海水浴场和第八海水浴场,它们与之前的六个老浴场,一起组成了老青岛常说的八大海水浴场。

如今,曾经的青岛八大海水浴场,除了第一、二、三、六等四大老海水浴场,其他的均已消失,逐渐的淡出人们的视野与记忆。因为消失得很彻底,所以也产生了不少神秘感。

1935年,青岛市工务局编印的《青岛名胜旅游指南》中,介绍了1934年除了第一海水浴场之外,青岛其他几大浴场同时建设或修缮的情况。

第二海水浴场(山海关路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二海水浴场旧影

浴场位于市区之东南海滨太平湾之北岸,太平角之西面,汇泉角之东面,为本市特别规定建筑地之南边,与岸上同时建设的山海关路海滨公园相毗连。

1934年实施第一期工程,原有储藏火药的八座小房,迁移至东端,海滩的洼地被填平,规划单间浴室一百十八间,建厕所、冲水处、看守室各一处,大门向宁武关路、山海关路口,沿海岸辟便道,设台阶,沙平水清,深藏于太平角、汇泉角之内,实为海浴胜地。

浴场北面之山海关路与紫荆关、宁武关、韶关、荣成、汇泉各路相连,东首之黄海路与居庸关、临海关、太平角一各路相连。

第三海水浴场(太平角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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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海水浴场旧影

浴场在太平角东面,南自太平角公园、湛山五路东首起,沿太平角四路向北至湛山三路口止。

1934年实施第一期工程,海岸树钢骨混凝土柱,铁蒺藜围栅,设便门五处,铺砌水沟,布置草皮,培养花圃,当年即已现正式浴场雏形。

浴场南首由湛山五路经太平角一路通湛山大路,北首由太平角四路通湛山大路。

第四海水浴场(湛山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四海水浴场位置图(源自1941年青岛市街图)

浴场系1934年新设,特辟海岸道路,由湛山四路接至靶子场,在市区南面之极东部,湛山村之南,太平角之东。山翠海清,远离尘嚣,空气之新鲜,风景之优美,在市区中无出其右。久为避暑胜地,故特辟浴场以应需要。

当年新建浴室、厕所、冲水管等设备,计划分年进行完善。浴场之西首有太平角六路,北向与湛山大路通,西向经湛山三路与太平角一路通。

第四海水浴场虽比邻太平角的第三浴场,但还是略显偏僻,又因远离市区,除旅游季节洋人来此洗浴避暑之外,入浴者多为周边村民,游客终是稀少,后期更是逐渐闲置,设施大都移作它用,就此荒废。

1934年,除去同时开建的三个海水浴场,针对另外两处已有的浴场也进行了修缮改建。

第五海水浴场(新疆路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五海水浴场旧影

第五海水浴场,又称新疆路海水浴场,船渠浴场,早期为日本人独占。日占时期因靠近宝山路(日名三日月町),又被称为三日月滨海水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五海水浴场旧影

浴场位于市区西部偏北,小港之北,工务港之南,原为日本人会及青岛商会合租之地,日本学校浴会圈围一半障以木板。因浴场为日人所创设,沐浴者亦以日人最多,浴场有冲水管一处、浴室两座,除日人外,其他人概不得入内。虽设置周全,但规模很小,比较汇泉浴场不缔小巫大巫。

1934年,市府在浴场空地新设冲水处及围棚等,以方便附近市民游泳。

第五海水浴场因处于码头区,海水污秽,地角偏僻,自然荒废,最终被填海造地彻底消失。

第六海水浴场(太平路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未规划之前的栈桥浴场

第六海水浴场开辟较早,德占时期就已存在,但仅是临时性质。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逐渐形成了一个简易的小型浴场,设有临时性的更衣室,因濒临日人叫做“舞鹤町”的太平路,时称“舞鹤滨海水浴场”。又因毗邻栈桥和太平路,国人也称为太平路海水浴场、栈桥海水浴场。

1922年中国政府收回青岛主权后,1923年夏天将此处海岸进行了修建,不过仍属一座临时浴场,在未正式规划之前,基本还算是一处“野浴场”。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六海水浴场旧影

重新修建的浴场位于海滨前海栈桥之西,太平路之南,昔年每当夏季,则搭盖席棚作浴室,设临时冲水管。浴场东西两端有暗礁,若无相当泳技则极易发生危险,所以在此入浴者很少。

1934年,工务局新建自第一号至十三号浴室十三间,除自第一号至第四号共四间为公安局专用外,其余各间由男女分别使用。自第五号至第七号共三间男用免费;自第八号至第十一号共四间男用收费;第十二号第十三号两间女用收费。设男用小便池一处,冲水管男用女用各一处。

因第六海水浴场规模较小,沙滩脏乱,更衣室陈旧,20世纪80年代前,来此游泳的也多是周边市民居多。直到1987年浴场大改造后,泳客渐多。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六海水浴场新建更衣室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第六海水浴场新建冲水处

1934年《青岛警察沿革》中,对于各浴场的情况,以及栈桥浴场存在的危险做了简要说明。

1923年夏,初辟太平路栈桥西岸浴场,地点接近市区中心,惟以暗礁甚多,时有潮汛遽来,漩涡突起。苟无相当练习,未敢轻于涉足。青岛市公安局,有鉴于此,该场由公家建筑更衣室,临时雇用舢板二艘,插定浮标,庶于限制之中,仍寓保护之意。

继又辟湛山海水浴场,太平角海水浴场,山海关路海水浴场,均属地势优越,风景天然,来青避暑之西人,咸喜集浴于此。次如大港、新疆路之海水浴场,为日本海事协会所创设,出浴者以日人为多,而各场秩序井然,实为其他省市所未有。

1934年,青岛市公安局还对当时六座海水浴场,以及浴场规定、管理办法、游人须知等,有着简要明了的介绍,许多条例至今仍值得借鉴学习。

第二条:本市海水浴场,暂指定下列六处;

第一海水浴场,南海路汇泉海岸。

第二海水浴场,山海关路海岸。

第三海水浴场,太平角海岸。

第四海水浴场,湛山路海岸。

第五海水浴场,新疆路海岸。

第六海水浴场,太平路栈桥以西海岸。

第三条:凡在海水浴场沐浴者,无论男女,均须遵守下列各事项:

一、不得裸体入浴。

二、不得在更衣室外,更换衣服。

三、不准在沙滩上饮食。

四、不得越出浮标界限游泳。

第四条:海水浴场内,不得携带犬马,及其他畜类。

第五条:自行车不准携入浴场内。

第六条:摊贩不得入浴场内。

第七条:不得在浴场内,做各种球类游戏,以及一切妨碍他人之动作。

第八条:渔船货船游船,应遵守下列之规定;

一、不得在浴场浮标以内,往来通过。

二、游船须在游船区内上下,不得拦入浴场。

三、游船用毕后,应存放于系船处,不得任意停置海岸。

第九条:瓜果、皮核、废纸,以及空瓶罐等,必须置于本场所备铁筒内,不得随意抛弃。

第十条:树木花草,不准攀折。

第十一条:违反本简则规定之一者,处十元以下之罚金。

1934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海水浴场同时开始建设

20世纪30年代末的第一海水浴场旧影

1937年1月,青岛市政府招待处编印《青岛概览》,财务行政概况中,有关新辟海水浴场的介绍。

青岛每值夏季,中外人士,多来避暑,初仅汇泉浴场一处,实有供不应求之势,故于山海关路、湛山新辟海水浴场两处,市府业令工务局将各处明礁暗礁,加以开凿,海底深度,亦予详细测量,立杆标记,俾入浴者可无危险之虞。一方由财政局将沿岸公地,可供建筑浴室之用者,分割区段,公开放领,现已经中西人士领租建筑者,记百有余段矣。

此处的湛山浴场,应为太平角浴场,与山海关路浴场相邻,但不知为何遗漏第四海水浴场。

时光荏苒,岁月变迁,随着岛城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老青岛八大海水浴场至今只剩下前海一线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六海水浴场,曾经的第四、第五、第七、第八海水浴场,已成为这座城市的一段历史、一段记忆。

本文参考编译源自:1934年骆金铭著《青岛警察沿革》、1935年青岛市工务局编印《青岛名胜旅游指南》、1937年青岛市政府招待处编印《青岛概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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