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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大“得意之笔”·柳州|聚法治之力 护航苗乡文旅高质量发展

景点排名 2025年09月05日 11:08 1 admin
市县人大“得意之笔”·柳州|聚法治之力 护航苗乡文旅高质量发展

7月10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红水乡良双苗寨的“闹鱼节”上,动听的芦笙曲调、欢快的苗族舞蹈引来八方游客,深山苗寨成了欢乐的海洋。

市县人大“得意之笔”·柳州|聚法治之力 护航苗乡文旅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梦呜苗寨正月十九坡会芦笙活动现场人山人海(资料图)

融水文旅资源丰富,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有“中国百节民俗之乡”“中国芦笙斗马文化之乡”等美誉。然而特色村寨旅游资源保护有待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滞后、景区景点“散而小”等一度成为融水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十四五’时期,融水要依托民族文化优势,大力发展文旅产业!”2021年9月,在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成为与会人大代表的共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编制“十四五”立法规划时,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重要依据,通过发放意见征集表、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广泛汇聚民意民智,将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旅游发展等项目纳入立法规划。

当时,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尚无先例可循。面对“保护什么、如何保护、怎样发展”的问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团队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考察芦笙坡会、斗马活动,走访传承人,与民俗文化专家座谈交流,创造性地将芦笙和斗马两种文化形态的保护融合于一部条例,明确保护对象、传承机制、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2023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成为国内第一部关于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导起草的《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3部单行条例成功构建起支撑融水文旅产业发展的法规体系,为苗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此外,为了保证这些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2023年至2025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开展了相关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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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民族体育公园“中国马超看融水”斗马活动现场(资料图)

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的保障下,自治县年均举办文旅活动200余场次,融水苗族芦笙斗马节、“中国‘马超’看融水”、民族坡会、芦笙打同年、芦笙比响等系列活动反响热烈,推出的春节赶坡旅游、民族文化研学等精品线路也备受好评。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民族服饰制作、歌舞演艺等相关产业也呈现出繁荣景象。目前,自治县拥有芦笙制作、民族服饰制作等市场主体400多家。

近年来,融水先后获评“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广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梦呜苗寨民俗文化园入选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梦呜苗寨景区、杆洞乡尧告苗寨成为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

据统计,2024年融水接待游客834.67万人次,同比增长12.01%;实现旅游消费93.88亿元,同比增长13.2%。2025年1—6月,接待游客474万人次,同比增长14%;旅游消费53.47亿元,同比增长14%。融水“风情苗乡”的文旅金字招牌正越擦越亮。

来源:《广西人大》2025年第8期

作者:马忠华

编校:赵思华 陈玲玲

主审:孙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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