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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日本僧人百年前的西藏独行记38:兵制

景点排名 2025年11月02日 16:15 1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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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日本僧人百年前的西藏独行记38:兵制

西藏地方当局的财政状况错综复杂,很难理清楚。

政府主管官员每年的收支详情,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

财政大臣私下告诉我,这些数字甚至本身都不统一。

税收大多是实物,价格随时都可能变动,还有许多物品无法定出价码,换算成金额相当困难,而且统计上也问题颇多。

因此西藏地方当局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我自然无法用数字说明。

不过就出纳的方式、税收来源、支出以及纳税的规定等来说都是一定的,还是可以谈一谈。

噶厦的财政部藏语称为“拉柏兰千波”,直译为“喇嘛的大厨房”,他们每年从法王直辖的地方以及各庄田主那里收取税品,并且要求不论远近,两百公里也好,五百公里也罢,直接运到拉萨,还不能用现金缴纳。

这对纳税人来说实在比较麻烦,不过他们可以无偿使用沿途驿站所提供的马匹;地方必须提供。

所纳的物品主要是大麦、豆类、小麦、薯麦、奶油和干酪等;另外设有税关的地方则会上缴珊瑚珠、宝石、布类、细纱、丝绸及葡萄干、杏脯、枣干等物品。

有些地方则是兽皮和鹿茸等,总之,不管是自产的还是进口的,都必须依上缴一定比率给财政部。

不可思议的是,财政部度量奶油的工具有二十种,度量大麦、小麦、豆类的有三十二种,大小各不相同。

一种叫波趣的大概相当于日本的一斗,这是标准的量器,然而有的波趣却足有一斗五升,有的则只有一半大小,反正林林总总达三十二种。

如此混乱岂不形同虚设?

不然,在西藏地方当局看来,确实非常必要的。

法王的出生地,或者与政府高官有特殊因缘的地域收税时就用最小的斗,假使每块田纳税二斗谷物,最后交上来的还是只及别人的一半;反之有些地方税率相同,也是二斗,真正要缴的却是三斗。

如果某个地方违逆政府,或者出现危害社会的大坏蛋,此后课税就改用比过去大一倍的斗。

都纳同样的税,其实有的只纳一半,有的多纳一倍,都是度量的关系。

前面曾提过,政府的支出,主要是各寺院的维持与修葺,如修理堂塔伽蓝、购买油灯及其他器材杂物、清扫、诵经僧侣的报酬等等。

其中占大头的是酥油费,因为寺里几万盏油灯日夜不停地点,单是大昭寺就超过两万五千盏;遇到节庆法会,还会多上一万乃至十万盏灯,所烧的都是高价的酥油,很少使用菜籽油。

一般人认为用菜籽油点灯供佛是大不敬,听说许多喇嘛临死时会交代“千万不要点菜籽油灯供养我呀”。

大昭寺的释迦牟尼像前供有二十四五盏纯金大油灯,其他也有可容一斗的油灯,灯油除财政部的供应外,也靠信徒的布施。

西藏的财政部除征税外,还负责处理各类捐款和布施金,不管是大昭寺的香油钱,或是大法会的收入、信徒对僧众的供养金等,都要先送到财政部,再由财政大臣调遣发放。

政府支出的第二大笔费用是法王的宫室费,这部分理论上没有限制,实际上也并非如此。

当今法王亲政后,财政收入增加不少,支出也相对变多了。

另外财政部还要支付大小官员的薪酬,这部分比起其他国家数目不多,但官员们另外还有一项福利,就是可以用极低的利息向政府借一笔钱,然后转借给商家周转,从中收取利息。

西藏一般借款的年利率少则一分五六厘,多的有三分左右,但政府贷款利息只有五厘;他们至少还有一分利的好处。

如果官吏、僧官到期不能还钱,依照西藏法律,也不许以复利计算欠款。

除了僧俗官吏的种种好处,政府也大量供应三大寺茶叶与酥油,以及僧众的俸禄。

法王自己则另有财源,包括信众的供养和法王专属庄田与牧场的出产,另外法王也有直辖的商队,前往中国内地和印度行商。

财政部属下也有商队。

法王的财库称之为“且拉柏兰”(山顶上的喇嘛厨房),因为法王的宫殿建在山上。

法王的宫殿既是宫室也是寺院,同时还是城堡,三合为一。

这座城堡的建筑水平在西藏是一流的,无论作为寺院还是作为宫殿都非常理想,唯一的缺点是,一口井都没有。

城墙高耸遇到敌人来袭防守起来固若金汤,可是没有水源真是太奇怪了。

布达拉宫用水的水源是一口挖在河边的井。

直线距离虽然只有五百多米,但其中三百多米都是非常陡斜的台阶坡路。

由于取水不便,因此有些商人就专门上山卖水。

布达拉宫里有一百六十五名贵族僧侣,被称为“南给塔桑”。

他们是全西藏的出家人中最为养尊处优的一群,看上去个个清爽干净。

过去从蒙古来的供养颇丰,充实了法王的财库,但现在这部分收入几乎断绝,所以西藏百姓的负担日渐沉重。

赋税额度虽然没变,度量的升斗却变大了。

地方上帮政府征税的单位有两种,一是寺院,一是地方行政官。

寺院辖区就交给寺院,地方官管辖的地区给地方官。

地方行政单位称为“宗”,是一种为了军事目的而设计的城寨,平日则当作政府办公处,法律裁判、治安、征收税赋都由这里执行。

宗通常建在两三百米高的山顶,负责人称为“宗本”(Zongpon,意为城寨长官,由在家人担任),相当于日本的地方知事。

每个地方征收的物品都不一样,因地而异,大麦产区征收大麦,小麦产区征小麦,畜牧为主的地区征收酥油。

集中后再送缴中央政府。

宗本并不从中央政府领取报酬,而是从地方所收租税中取其应得部分。

中央政府很少向地方提供物品或金钱,除非当地方上有突发事故,百姓陷入困境,政府才会向地方发放救济金。

另外,中央政府直辖地区的人民要向中央政府缴纳人头税,隶属贵族及寺院的人民则分别要向贵族和寺院纳税,有的会上缴一部分给中央政府,但并没有明文规定。

以上是西藏财政概况。

达赖喇嘛圆寂时,他的亲族继承遗产的一半,其实远超过一半,其余分派给诸大寺僧侣及格鲁派僧侣当作俸禄。

普通僧侣死后遗产如有五千元,大概四千元要留给寺中僧侣当作俸银及酥油钱,剩下的一千元作为丧葬费及善后费用,如有剩余才归其弟子所有,也就顶多三五百元。

有时弟子会借钱来以师父名义发放俸银及酥油钱,作为师父的功德,这在僧侣中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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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现在的常备兵说是五千名,但据我观察应该不足五千。

以西藏人口五百万来算,五千常备兵比例极小,不要说对外,恐怕都不足以平定内乱,保持社会稳定。

不过西藏治理不靠军队,不用威压,只要佛教的信仰延续,即能长治久安。

多数平民虔心信教,深信达赖喇嘛即观世音菩萨化身,从内心丝毫没有与法王为敌的想法,因此绝不会和法王武力相向,因此虽军队不多却鲜有内乱。

西藏的内乱大都发生在法王驾崩或是法王年纪尚幼未能亲政的时候,那时有野心的大臣趁机弄权,甚至篡夺法王的权柄,搜刮人民,官逼民反,可能会有内乱。

等法王长大亲政后,即使偶尔发生矛盾,老百姓也会一切依赖法王,把付出当作是对观音菩萨的供养与奉献,所以军队基本上没有太大的作用。

但我认为西藏迫切需要充足军队,尤其是和尼泊尔两度发生战事又与英印交锋之后。

现在他们只有五千名雇佣兵,义务役一个也没有。

这些军人都分遣到各处要塞重地,拉萨只剩下一千名,日喀则有两千,近尼泊尔交界处最重要的防御点定日号称有五百,实际可能三百都不到;定日的城寨还有约两三百名中央军。

另外江孜、樟木、芒康地方各有五百,共计五千。

中国在西藏全境共有驻军两千名,除定日外,拉萨、日喀则、靖西各五百,计两千名。

西藏兵制中,每五百名设一大将,称为“代本”;每两百五十人设一将官(如本),每二十五人设一军官(甲本),每五人有一队长(定本)。

西藏雇佣兵月俸大麦二斗多一些,城市的军队没有营房,军人很多是生意人,他们散居城中,平常还兼做生意,或有其他营生,有的经营理发店,有的经营饮食,还带着妻子和小孩,每个月二斗大麦当然养不活妻小,所以才要兼差。

藏兵的房子由市民负担建筑费,引起不少民怨;中国中央政府军也是住在市民提供的一般房子里。

拿了二斗大麦的月俸,相对的义务是每月参加五到六次操练,还有一年一次的大演习,演习地点在拉萨前往色拉大学的路上,一个叫扎普几(Dabchhi)的小村,那里祭有中国的关公。

藏人称关公为格萨尔吉·嘉乐波(意思是“花蕊之王”),说他神通广大能除魔去秽,因而相当尊崇。

去祭拜的多是在藏的汉人。

扎普几大寺有几个僧侣负责祭祀格萨尔吉·嘉乐波。

关公祠塑有很多青面獠牙的地狱鬼卒,它们被当作关公的手下,造型突出,姿势、表情都异常生动。

那里还养了许多鸡。

经过关公祠堂和七八户人家的小村,稍稍往北,就可以看到高出平地的两百米见方台地,这就是武器库。

然后再往北郊有一大片平野,就是军队演习的场所。

前两天是中国军队的操演,后两天是藏兵,时间多半在夏末,阳历八九月间,此时麦子都已经收割完毕,不管怎么奔跑都没关系。

演习时中国驻藏大臣、西藏各高级将领全部出动,表现良好的兵士会获赏现金或银盾。

藏兵至今仍必须修习射箭术,也学枪炮的操作,教室由中央军或是曾经赴印受训的藏军担任,但看不出什么作战实力。

据我观察,这些士兵都没什么气概,甚至还不如一般老百姓。

中央驻军大多瘦弱而且面有菜色,藏兵虽不至于,但也缺乏英气,想来大概是奔波生计之故。

总之一旦有事,这些军人恐怕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比起他们,寺院的杂役僧就勇武多了。

杂役僧只身一人,毫无后顾之忧,所以总是凛然有神,无所畏惧。

从这一点来看,杂役僧反而比较可用。

藏兵最在行的,是发生骚乱时浑水摸鱼,借机搜刮,对保家卫国根本不起作用,主要还是拖家带口的关系,再没有比这更容易让士气低落的了。

藏人情感浓烈,总是思念妻子,相应的战斗力也就最弱。

相比较而言,康区的藏人可说是天生的士兵,虽然他们有些太无情了。

那里简直是全民皆兵,即使妇人也个个颇为英武。

他们当然也从事各种职业,买卖、耕作、畜牧等,但他们最乐于做勇于做的,就是当强盗抢劫。

他们最期待的就是去当强盗,或进攻其他部落,杀人放火。

康区到处流传强盗之歌,俗谣也很有趣,唱起来豪壮活泼,一副死而后已的气概,连小孩都很喜欢唱。

西藏没有军歌这类东西,就以康区的强盗之歌代替,抄录几首如下: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

山岩嶙峋的险崖高处,

骑着铁蹄骏马,

我们一心赶赴战场。

不管枪林弹雨、风狂雪暴,

无畏地穿着铁鞋,

我们一心勇往直前。

没有想念我的妻子,

也没有等待我的父母,

什么艰辛苦难都不怕,

我一心期待胜利!

唱这些歌谣时,开始以“啊、拉、蜡——拉、喇、莫”领起,并以“拉、喇、莫拉——拉、喇、莫”结束,从头到尾充满豪迈之情。

这一类歌谣气魄凛凛,曲调也非常活泼,不知不觉就会激发人高昂的斗志,即使身在险恶的旷野、荒漠或积雪的崇山峻岭,也会抛却一身,勇往直前。

这样的歌曲的确能振奋人心,勇歼来敌、拯救国家危难。

在强盗抢劫时,这些歌就像凶器,唱的人变得凶恶无比,但如果用在战场,则唱的人会变成勇武忠臣,为国家奋不顾身。

同是勇敢奋进,目的不同,结果也可能判若云泥。

最近有种祸害人的观点迷惑了许多浅薄学者、无知僧侣以及半吊子才俊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这句话说极端一点,就是为了自己的幸福,纵使迫害他人、光天化日公然抢劫也没关系。

如果用这种方法取得成功,那是可悲的黑白颠倒。

我坚持认为,达到目的的唯一手段就是诚实。

就目的而言,只谋求自身的利益实不可取,以利益他人为目的,并且出之诚实的手段,自己也终会受惠。

为政者能诚实利他,则国民将团结一致,国家也会秩序井然。

所以康区强盗之歌积极勇敢的一面仍很可取,拿来当军歌也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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