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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东西不让回国”,“零元团”乱象亟待整治

排行榜 2025年10月15日 18:54 3 cc
“不买东西不让回国”,“零元团”乱象亟待整治

□ 谭雨菡(重庆大学)

10月13日,一段导游在泰国旅游巴士上威胁游客“不买东西就别想回国”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此次事件是“零元团”这一旅游市场顽疾再度登台。“零元团”,即以低价甚至零团费为诱饵,通过购物回扣牟利,它不仅扭曲了旅游市场的运行逻辑,更成为了强迫购物、欺客宰客的温床。因此,此类乱象亟待整治。

“零元团”本就不为法律所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然而,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境外旅行社与当地购物场所形成灰色产业链,通过“人头费”“购物返点”等操作,将成本压力转嫁至导游和游客身上。有报道显示,一些导游需预先垫付费用,收入完全依赖游客消费,这种畸形机制必然导致服务终端矛盾激化。若仅归咎于个别导游的失德,无疑是对病灶的误诊——唯有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对其“刮骨疗毒”,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整治“零元团”,需要客源地与目的地双方协同配合。泰国导游协会曾指出,“零元团”对本土正规导游同样造成冲击,可见其危害已超越国界。我国文旅部门可联合东南亚国家探索旅游产品定价引导机制,明确禁止低于成本价的竞争行为,同时推动导游薪酬体系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标准,逐步削弱对购物回扣的依赖。

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是根治乱象的关键。一方面,执法部门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对虚假宣传、高额回扣等行为重拳出击;另一方面,旅游市场可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规旅行社、购物场所列入跨境联合惩戒范围。此外,应畅通游客投诉渠道,优化跨境维权流程,鼓励游客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形成社会监督合力。近年来,张家界开展“铁腕治旅”行动,对强制购物行为顶格处罚,有效遏制了市场乱象,此类本土实践值得推广。

旅游本是跨越山海的美好体验,绝不能沦为欺诈温床。唯有通过法律、监管、行业自律与游客监督的多维合力,彻底铲除“零元团”的生存土壤,才能让游客真正拥抱诗和远方,让旅游胜地不负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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