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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规征求意见:不满30年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排行榜 2025年08月26日 15:01 3 cc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片区与历史建筑认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管理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名录制度,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风貌区、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的认定和调整管理工作。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规征求意见:不满30年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北京路步行街

细化认定标准,凸显广州历史文化底色

《管理细则》确定了认定工作原则,明确依托保护对象认定工作充分挖掘能体现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排头兵、华侨文化聚集地等历史文化价值和反映广州历史文化风貌的历史文化资源。

《管理细则》针对缺乏上位法认定标准规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以及上位法未具体明确认定标准的历史建筑,以国家及广东省的最新规范文件要求为主要编制依据,结合广州优秀实践进行总结,提出细化的认定标准。

其中,针对“历史风貌区”,《管理细则》明确,尚未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旧广场、旧厂区、旧车站、旧校园、古驿道、历史景观等地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区:

(一)文物、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等集中连片分布;

(二)空间格局、景观形态、建筑样式等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

(三)在广州近现代化城市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或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四)承载了一定时期历史记忆和情感,具有一定的群体心理认同感,记录一定时期社区居民的记忆和情感。

针对“传统村落”,《管理细则》明确,未确定为历史文化名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可以确定为广州市传统村落:

(一)文物、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等集中连片分布;

(二)其他体现一定历史时期和地域特色风貌的传统建筑比较丰富和集中,选址和格局肌理能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风貌、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拥有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形式较好,民族或者地域特色鲜明,且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规征求意见:不满30年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塱头村

建成不满三十年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根据《管理细则》,建成三十年以上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或者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风格,或者与重要历史事件、著名历史人物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或者建筑样式、建筑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或者为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或者代表了优秀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或者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象征性,具有较强的群体心理认同感;

值得注意的是,建成不满三十年的建筑,但符合上述规定之一,突出反映广州历史风貌、地方特色,或者突出体现广州改革开放时代特征印记的当代重要建设成果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细化管理流程,建立保护名录动态更新机制

《管理细则》细化了管理流程,建立了保护名录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从申报到方案编制、征求意见、报批、公布、信息化管理的名录认定管理全流程。强化认定工作的市、区联动,对上位法规定由区政府申报的保护对象,经市级汇总后进行审查论证,并依程序报批;对历史建筑,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认定,区政府发现有保护价值的潜在对象,也可申报推荐。细化认定中的征求意见要求,认定方案应充分征求专家、部门、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开展工作。

文|记者 董鹏程 实习生 黄逸晨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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